5月10日,微信官方账号“成都高新法院”发布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刑事案件:
叶某某驾驶小型汽车。
接老婆孩子,打算去一个游乐场。
经过创业路时突然变道。
影响正常行驶的舒某某。
叶某某不能变道
我从车尾开到舒某某的左边。
舒某某摇下车窗,对叶某某进行辱骂。
随后两辆车驶入成雅高架快速路。
在限速80公里,周围车流量大的路上
叶某某和舒某某完全无视行车安全。
反复采用低速、高速和快速
变道等方式互相打。
两个人以每小时120公里左右的速度追逐比赛。
叶某某超速车辆连续变道。
意图是防止正在高速行驶的舒某某超车。
最终造成第二辆车和前方正常行驶的车。
连续碰撞,六辆车受损
叶某某的妻子在车上
也在这次事故中失去了生命。……
交警六分局调查结束。
成都高新检察院
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
对驾驶人叶某某、舒某某依法提起公诉。
成都高新法院认为
舒某某和叶某某互相吵架。在具有一定车流量的高架快速路上,明知会对对方车辆和周围车辆的安全行驶造成不可控制的严重威胁,并对桥上、桥下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后果,仍通过反复加减速度、快速变道的方式分道行驶。他们仍然追逐比赛,任由危险的结果发生,造成了车毁人亡的悲剧。两人故意实施上述行为造成的危害程度与爆炸、纵火有关。
2022年2月9日,成都高新法院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,认定被告人舒某某、叶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。
成都中院于2022年5月5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文明、友善、礼貌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。本案中,两被告本应礼尚往来,却因为一次变道改变了两个家庭的人生轨迹。两被告人不仅没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,反而一时泄愤,追逐竞驶,恶意分车,最终酿成人员伤亡、多车连环追尾的严重事故。他们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我国的刑法,也违背了法治与和谐社会秩序的建立。
法官再次提醒大家,道路千条,安全第一,行车不规范,亲人两行泪。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,一定要遵纪守法,不要开斗气车、野蛮车,做到安全文明驾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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